第一章:罪,人类问题的根源
要正确的理解称义或重生,我们必须先从“罪”开始,因为这是圣经的起点。人类所有的罪恶都源于他那被扭曲的欲望:他想要篡夺神的王位,以自己为中心,以自我为标准,来分别善恶,来判断是非(创 3:4-5)。
根据(提多3:3-7)没有重生的人,天生的境况本是“无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样私欲和宴乐”,他身不由己,“常存恶毒(阴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然而,他非但意识不到自己失落的光景,还自以为心地善良,“基本上不错”。除非神施怜悯,让他看见自己昏暗的心,要不然,他就无可救药了。岂不知唯有罪才是人类最终极的问题,罪是我一切问题的根源,也是你所有问题的源头。
圣经的“罪”观
圣经对罪讲述甚多。若我们要正确的了解罪的本质,就必须让圣经的启示之光照明我们昏昧的理性,更软化我们麻木的良心。你想一下,根据圣经,罪是…………。
绝对普世化
全人类都被圈在罪中。“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赛 53:6)“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 3:10-12)你我可能未曾相识,但彼此介绍之前,可以肯定一件事,就是我们都是罪人。不论男女老少,世人都犯了罪。甚至孩童,若任凭他们偏行己路,也可能冷酷无情地虐待动物或彼此相残。
世上也没有一个种族或国籍是与罪绝缘的。最文明的文化与最野蛮的土族,都可能草菅人命。现代人的毒气室,不过是代替“野蛮人”挥舞大弯刀的“文明”凶器而已。世上也没有所谓的“高尚的蛮夷之邦”或“快乐的落后民族”。正如一位前宣教士所说的:“我起初到宣教工厂,是为了阻止一位恶神把好人送入地狱。然而,一旦到了那儿,我才恍然觉悟:原来世人的罪孽如此深重。”问题不是:世人有没有机会“接受耶稣”;问题乃是,他们有没有机会虐待宣教士,并弃绝他所传的信息,因除非圣灵特别动工,他们肯定会拒绝福音的(太 22:1-6)。罪,确是人类普世的通病。
无所不及
罪的问题,不但普及全球,而且也无所不及:它玷污了人性的每个层面,也影响了人类整个生活方式。
人的理性被罪蒙蔽了。“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著他们……。”(林后 4:4)
人的意志也被罪腐蚀并瘫痪了。“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 6:5)“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 5:40)“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到我这里来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 6:44)
人的情感更被罪干扰并扭曲了。有些人的心,常常耿耿于怀、充满苦毒仇恨;还有些人则惶惶不可终日,昼夜不得安宁。许多人该哭的时候,却莫名的笑;还有人无缘无故地痛哭流涕、情不自禁。这些现象都是那无所不及的罪,对人性,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大搅乱。
不可理喻
罪是不讲道理的。多少无价的长子的名分,因着一碗红豆汤被出卖了(来 12:16);多少美满的婚姻和幸福的家庭,为了放纵一夜情而破坏了。为了毒品所带来的一时的刺激,最杰出的头脑被不断的、永远的毁掉了。想想我们自己从前犯罪的历史,就足以证明罪的无理性。浪子的离家就是如此疯狂,所以他悔改之时,也是他“醒悟过来”之刻(路15:17)。
迷惑人心
罪有极大的欺骗性。圣经论到“有人被罪迷惑,心里就刚硬了。”(来 3:13)正如一切的谎言,受害者对自己所处的骗局总不知不觉。正当他自以为“富足,已经发了财,一样都不缺”时,其实他却是“困苦、可怜、贫穷、瞎眼、赤身的。”(启 3:17)他“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罗 1:22)。
硬化人心
犯罪,最可怕的后果之一就是,它有能力叫人的心麻木、刚硬(来 3:13)。一个人陷入罪中越深,就越不以为然。正如圣经说的,他的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提前 4:2)。每个犯罪人都会发现,他竟然在犯他从前所鄙视的罪;而且,他如今所鄙视的罪,有一天他也会犯。当你想起希特勒曾经是个乖宝宝,跟其他小男孩一起戏耍时,你会难以置信!人可以知道犯罪的起点,但没人知道犯罪的终点!
辖制人心
犯罪的人必被罪辖管。“……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 8:34)无人能救自己脱离罪的捆绑。罪“作王”管制罪人,象暴君一样骑在罪人身上,直到最终把他带下毁灭与死亡的深渊(罗 5:21)。如果你不是基督徒,那你颈项上正拴着一条比任何物质的铁链更可怕的铁链。尽管你可能戒除一样罪,但另一样罪会立刻取代它,往往是因你自以为可以改变自己的自义或骄傲的罪。是的,罪令人不能自拔。
令人卑贱
罪可以把最高尚的绅士与娇贵的淑女拉下可耻又下流的深渊。那曾经坐在办公室沙发椅上、西装笔挺的少年人,如今因着犯罪,不修边幅、躺卧在自己的呕吐中。那曾经天真无邪、干干净净的小姑娘,如今又因着犯罪,变得放荡、肮脏、卑贱、一文不值。那本按着神的形象受造,为要追求不朽、思念永恒的男男女女,如今因着犯罪,被贬低到,象猪一样,在泥沼中打滚,就为了混口饭吃。罪,把天使变成魔鬼(太 25:41);罪,把人类变成“没有灵性的畜类”(彼后 2:12;犹 10)。罪,叫人降卑。
令人玷污
最后,罪可以玷污人(可 7:20-23)。犯罪不是儿戏;不是可爱的事;不是好玩的事。罪是极其可恶与乖谬的;它“恶极了”(罗 7:13)。所有的罪都是扭曲的、丑陋的、肮脏的。我们应该为着人类的罪孽而震惊,也为着自己对罪孽的麻木而震惊!但我们已经习以为常了、麻木不仁了!人类第一个生产的婴孩,长大了变成一个谋杀自己弟兄的凶手(创 4:8)。从此,人类的历史成了一条永不止息的、充满战争、贪婪、仇恨、凶杀、强奸、变态、虐待、残暴的长河。我们实在很幸运,因为我们不知道昨天晚上、我们城市中所犯下的罪孽!若知道了,我们会被玷污到超越我们所能忍受的限度。
然而,我们必须面对现实:如今的世代败坏、人心不古,不是因为几个象希特勒那么坏的人;乃是因为世界充满了象我们这样的人群。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充满了深重的罪孽。有时,神会藉着似乎很小的事,显明这罪之大。对奥古斯丁而言,不是他后来放荡的生活方式,乃是他年幼时放纵自己去偷窃邻舍的梨子,不是为了充饥,乃是为了好玩,这件事向奥古斯丁显明了他内心的全然败坏。他犯罪,没有任何理由,不是为了赏赐,只是单纯为了罪中之乐。这样的罪性,从人类的内心深处发出,使我们无一例外,都被玷污了。
人类罪的问题的两个方面
罪,是人类一切问题的唯一根源。但这个罪的问题,有两个明显的方面,一是外面的,另一是里面的。
里面的问题:一个败坏的良心
主耶稣告诉我们,人本身是败坏不洁的。“从人里面出来的,那才能污秽人;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谤 、骄傲、狂妄。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且能污秽人。”(可 7:20-23)这就是没有基督的人,每一个人的光景。若把我们过去的思念(不要提过去的行为了)拍成电影,放映在大荧幕上给亲友家人看,那么每个人都会抱愧逃离。每个不信主的人(在他自己里)要比他想象中更加叫那圣洁的神反感。
但是人类罪的问题,要比这个更深一层。假设罪人,通过一个神迹,能够变成一个新人,从此不再犯罪了。即便如此,他肯定还是要下地狱。你想,一个惯例的杀人犯,即便他真诚的洗面革心,放下屠刀,他仍然要为过去的罪行付代价。换言之,在神的律法之下,人不仅有个败坏的良心,更有个不良的案底。
外面的问题:一个不良的档案
每个罪人都在逃避公义的追讨。无论他现今内心的光景如何,在神的律法之下,他仍有外面的、客观的罪咎与罪责。虽然他可能没有“罪咎感”,但他仍在神面前“有罪”,且被“定罪”,因他过去所犯的一切罪,大声疾呼,要申讨他:要求罪债还清,要求公义满足。这申讨声是基于神的本性、神的公义、神的公平。
正因为神深深刻在人心版上的正义感与公平观,所以当一个罪大恶极的人被判无罪释放时,我们才会义怒填膺、忿忿不平。为什么一个杀人强奸犯,只被罚一块钱是不义呢?虽我们不能“证明”他的罪应得更重的报应,但我们本能的知道如此。这是我们里面、不能抹杀的良知,这良知比任何理论的证据更有说服力、更有权威性,因它是人性的最绝对、最基本的东西,它反映了神自己的本性。
我们应该深入地探讨神本性的公义,尤其在今天这社会公义几乎荡然无存的时代,更应如此。为什么罪恶应当遭报呢?有三个基本原因:一、为了满足公义的要求(因为罪有应得);二、为了社会的公益(防止罪恶蔓延);三、为了罪人的益处(帮他改邪归正)。这三个原因当中,第一个(满足公义的要求)是最首要的,也是其他两点的基础。若对罪的刑罚本身不是公平的、相称的,那么就不能防止罪恶的蔓延,也不能帮助罪人的改变。
在今天这个时代,惩罚罪恶最基本、最重要的第一个原因(为了满足公义的要求)几乎完全被抹煞、被否定了。只有第二和第三个原因仍然存留,而且还主次颠倒了。“改造”犯人,如今成了最重要的原因,而且监狱也不再称为监狱,反倒称为“改造所”。甚至那些仍然相信:为了社会的安定要惩罚罪犯的人,如今也坚持杀人犯应当受罚,不是因为他杀了人,乃是为了要防止他杀更多人。这样的理论是邪恶的、错谬的,因为是基于一个谎言,就是人类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了。
不难明白,为什么今天的世界会堕落到如此地步,因为人妄想自己作神(创 3:4-5),他受不了一个至高无上的
立法者,他不愿意向神交账,所以,他想尽办法要压抑那无法逃避的(在他周围环绕他和在他内心的)认识神的知识(罗 1:18),他要宣告神不复存在了(诗 10:4;14:1;53:1)。一旦否定了神的存在,他就可以更容易假装没有是非的标准,那么,他就不再是恶贯满盈的罪人,而是身不由己的无辜的受害者。既然如此,为了满足公义而惩罚罪就变得不可思议了;人就可以为所欲为,并且无需交待了。
然而,不论人如何压抑他的良知,他内心深处仍有个抹不掉的是非观念(罗 2:14-16),他知道必要为他的错误负责任,他也知道犯罪必遭报应(罗 1:32)。他内心直觉的知道那公平的称,有一天必须要摆平(徒 28:4)。如果你还不个基督徒,正在读这些话语,那么,此时此刻,你生命中公义的天平一定失去了平衡,基于神的本性与公义,你可以确知:他绝不会放过你。除非你悔改归正,他必要追讨你到底,直到你进入阴间为止。他若不将你打入地狱,那么这整个宇宙的道德基础就要崩溃了。
这就是圣经讲论“神的忿怒”的背景。神的忿怒不是他突然失去了自控,也不是他自私的发一顿脾气,而是他对罪恶神圣、炙热的愤恨,是神圣洁的本性对一切邪恶的反应与排斥。神的忿怒与神的公平是息息相关。这是他追讨罪恶、摆平不义、拨乱反正、施行公义的决心。因此,神的震怒“常在”不信的人身上(约 3:36)。他们越坚持犯罪,就越发“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出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罗 2:5)至终,神的忿怒必要“倾倒出来”,因他是公义的审判官,他决不容让罪恶永远猖狂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