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日报,2013年4月08日,发表一文,标题“教宗方濟的生命特質感動北美華人牧師”,说:“耶穌會出身的新教宗方濟以其身上流露出來的耶穌生命特質感染了不少原本對羅馬天主教持保留態度或較為冷淡的北美華人教會領袖。一些華人牧師建議基督徒效法他的生命樣式。北美中華福音神學院(簡稱「北美華神」)梁潔瓊院長在近日發佈的學院代禱通訊時就談及新教宗方濟給天主教帶來的新風氣,給她留下深刻的印象……。梁院長在代禱通訊中表示,方濟身上有耶穌生命的特質,活出耶穌的謙卑、憐憫與犧牲的精神,值得神學生效法學習。方濟帶領下的天主教令全世界眼前一亮。方濟的一言一行都被置於聚光燈下,他的低調作風、簡譜生活、謙卑樣式與憐憫心腸以及對福音使命的熱忱讓很多新教領袖欽佩……。”
“一些美國華人教會牧師向本報表達對方濟的欣賞。此外,張伯笠牧師也在他微博上盛讚方濟活出僕人的樣式。不少牧師相信這位新教宗很有可能改變羅馬天主教衰退的光景。”(原文:http://www.gospelherald.com.hk/news/min-2988/)
陈鸽回复:
哀哉!这些瞎眼领路的北美华人牧师,有祸了!(太23:16)岂不知天主教咒诅我们所持守的“因信称义的福音”吗?天主教特伦托会议 Council of Trent(1545-1563)第12条明说:“若任何人说:叫人称义的信心就是:信靠上帝因基督的缘故赦免罪孽的怜悯,或说:唯独这信,能使我们称义,就让他被咒诅!” Canon 12. If anyone says that justifying faith isnothing else than confidence in divine mercy, which remits sins for Christ’ssake, or that it is this confidence alone that justifies us, let him beanathema. 这只是一例,其中有还有不下二十条对基督徒的咒诅。第二次梵蒂冈会议(1962-1965)再次肯定了这异端邪说。试问,我们岂能与天主教徒称兄道弟呢?
不要误会,我不是说:我们不需要传福音给天主教徒,也不是说:他们不可能重生得救;我乃是说:他们所信的“福音”与我们的不一样。我们若真爱他们,就要把纯正的福音传给他们,而不是混淆黑白,和稀泥、搅混水、搞糊涂的大联合。
若加拉太的律法主义是可咒可诅的(加1:6-9),何况是罗马天主教的条条框框呢?若在恩典之外再加一条“割礼”都导致与基督隔绝(加 2:21;5:2-4),何况是罗马的繁文缛节呢?我们得救是本乎恩(弗 2:8-10)。凡以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加3:10-11)。再者,除了基督以外,岂可别有救主?玛利亚怎能与基督相提并论呢?这不是亵渎吗?(约 14:6;徒 4:12;提前2:5)
参考经文:
加 1:6 我希奇你们这麽快离开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7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8 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9 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加 2:21 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加 5:2 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3 我再指著凡受割礼的人确实的说,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债。4 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弗 2:8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这并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赐的;9也不是出於行为,免得有人自夸。10 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加 3:10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著:「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11没有一个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
约 14:6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徒 4:12 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著得救。
提前 2:5 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
参考:一、我不以福音为耻(陈鸽):文稿:http://wenku.baidu.com/view/c8f93e5c804d2b160b4ec0d0.html
视频: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iE_SjSSchVs/?fr=rec1;海外可以看:http://www.youtube.com/watch?v=0PnQ7ZVl9hY
二、灵修神学:源头混淆 http://larryltpan.blog.163.com/blog/static/80191256201335105557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