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真道辨析 造次有理!?(陈鸽)2018-6-10

造次有理!?(陈鸽)2018-6-10

一位弟兄问我:一些人用保罗上告该撒(凯撒)来支持王怡等人所做的,请问对吗?

 提问背景:5-12接着6-4以来,国内和海外,许多牧者都纷纷公开表态,支持王怡(一位行侠仗义的“牧师”),而我却孤家寡人,几乎成了“网络公敌”,认同我的少数人,也成了众矢之的。如今,似乎尘埃落定、一片静默,谁敢再“落井下石”呢?但其实人心都在思索,究竟圣经是怎么说的?

 陈鸽答:

 圣经是基督徒言行的唯一准则,我们必须尊重圣经,并“……当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2:15),而不是错解圣经、利用圣经来为自己的所做的开脱、辩护。

 保罗诉诸于法?

 保罗生在基利家的大数,并不是无名的小城的人。(徒21:39

 大数(保罗的出生地)是罗马殖民地(相当于1997之前的香港)。因此,保罗生来就是罗马公民,这可不是一件小事,他拥有贵族的特权,可以在罗马帝国中“畅行无阻”,左右逢源。

 使徒行传里,记载至少三次,保罗使用了他公民的身份,但却不是为了维护个人的权益或伸张社会的公义,乃是为了福音的缘故,用以荣神益人。

 1、耶路撒冷的骚乱

 有一次(徒 22),保罗在耶路撒冷的骚乱中,即将被罗马兵拷打逼供之前,在那千钧一发之刻,他拿出了他的罗马公民证

  22:25 刚用皮条捆上,保罗对旁边站著的百夫长说:「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26百夫长听见这话,就去见千夫长,告诉他说:「你要作什麽?这人是罗马人27 千夫长就来问保罗说:「你告诉我,你是罗马人吗?」保罗说:「是。」28 千夫长说:「我用许多银子才入了罗马的民籍。」保罗说:「我生来就是。」29 於是那些要拷问保罗的人就离开他去了。千夫长既知道他是罗马人,又因为捆绑了他,也害怕了。

 古罗马法治社会是铁面无私的,其公民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没人敢侵犯罗马公民的人权与尊严,否则他可以诉诸于法,讨回公道,所以,一般老百姓既害怕又羡慕罗马公民。千夫长就为了拿到罗马人的绿卡,花了许多银子,辗转周折,好不容易才入了罗马的民籍,而保罗却是天之骄子,得天独厚,他生来就拥有罗马公民的自由与特权。 

 然而信主之后,保罗说: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著基督(腓 3:7-8如今,保罗的价值观彻底改变了,他不再追求世界的尊荣、也不维护个人的权利,更不动蹴就拿出他的身份、背景、地位、文凭、头衔来夸口,他反而变得很低调,笑看万事如粪土,只要有主就满足。

 然而,有必要时,他还会亮出他的罗马身份证,正如(徒22)在耶路撒冷,当罗马兵的皮鞭子几乎要抽下去之时,保罗终于开口为自己辩护:「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他这一句话立竿见影、马上收效,因为这本是古罗马公民的合法权益,他也因此免除了皮肉之苦。

 为何含忍至今?

 然而,为什么保罗等到此刻才打破沉默呢?他怎么不早一点开口为自己申诉呢?

 圣经没有明说,但一位著名的解经家(Alexander MacLaren)说的好:从中我们可以学到两个功课:一,往往,基督的仆人默默地忍受不公平的待遇是他的智慧。二,在不法的虐待下,他也有权力使用合法的途径为自己辩护。但什么情况下他应该保持沉默?又在什么情况下要维护权益呢?这全在乎圣灵如何引导各人蒙光照的良心。然而,他做抉择的前提是:我该如何做才能最荣耀我的主?正如保罗说的:……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麽,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 

 2、腓立比的冤狱

 还有一次(徒 16),当保罗和西拉去腓立比传福音,赶出一个算命的使女身上附着的巫鬼,结果被她主人告发官府,被控扰民,毒打一顿,又囚入监狱。到了三更半夜,正当保罗西拉祷告唱诗赞美时,忽然地大震动,监门大开,禁卒惊醒,以为囚犯都逃跑了,正要拔刀要自杀,保罗及时拦阻他,又传福音给他。当晚,狱卒一家人都悔改信主,并受洗归入主的名下。


16:35 到了天亮,官长打发差役来,说:「释放那两个人吧。」36 禁卒就把这话告诉保罗说:「官长打发人来叫释放你们,如今可以出监,平平安安的去吧。」37 保罗却说:「我们是罗马人并没有定罪,他们就在众人面前打了我们,又把我们下在监里,现在要私下撵我们出去吗?这是不行的。叫他们自己来领我们出去吧?」38 差役把这话回禀官长。官长听见他们是罗马人,就害怕了,39 於是来劝他们,领他们出来,请他们离开那城。 

 保罗一亮出他的罗马身份,官长就害怕了。为什么?因为罗马人很牛,他们有贵族的特权、合法的权益,是一般人不可侵犯的。谁敢造次,罗马人一定得理不饶人,将其诉诸于法律,狠狠地穷追猛打。难怪,连官长也敬他们三分。

 何不先发制人?

 既然如此,奇怪,为什么保罗不事先亮出他的公民身份,不就可以免除棍打之苦和牢狱之灾吗?

 因为他若这样做,就没有机会传福音给狱卒并带领他一家人归主了。原来,为了福音的缘故,他宁可放弃自己的权利和自由,并忍受别人暂时的羞辱与虐待,好叫他人可以得着基督里的救恩与祝福。然而,事后,保罗还是亮出了他公民的法宝,表明他有合法的权利,但为了荣神益人,他甘心受苦受辱。

 请注意,保罗没有要求官府赔偿损失,只简单地赔礼道歉就了事了,这与一般罗马人的敲诈勒索截然不同,也显明了保罗亮出身份的动机,不是为了自己出口气而已,乃是表明基督徒的高风亮节,好将一切荣耀都归给神。「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保罗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福音的缘故。

 3、去罗马上告凯撒

 最后,保罗上告凯撒(该撒),也是迫不得已的。他曾在罗马巡抚腓力斯手下关押了足足两年(徒24:27),都没有提出上告,直到非斯都接任了,在犹太人不义的控告和谋杀的威胁下,保罗才头一次提出上告皇帝。


25:10 保罗说:「我站在该撒的堂前,这就是我应当受审的地方。我向犹太人并没有行过什麽不义的事,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11 我若行了不义的事,犯了什麽该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辞他们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实,就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我要上告於该撒。」12 非斯都和议会商量了就说:「你既上告於该撒,可以往该撒那里去。」 

 何为不早上告?

 但关键是:为什么保罗要等到两年之后才上告?为什么他不早一点提出?其实,他上告凯撒,不但对他无益,而且还耽误了他的释放。新上任的罗马巡抚非斯都,邀请犹太专家亚基帕王,一同审理了保罗的案件之后,

  26:31 退到里面,彼此谈论说:「这人并没有犯什麽该死该绑的罪。」32 亚基帕又对非斯都说「这人若没有上告於该撒,就可以释放了。」

 然而,保罗却定意要去到罗马,上告凯撒,因此又加增他多年的捆锁之苦,甚至间接地导致他最后的殉道,为什么保罗要自讨苦吃呢?

 一切为了福音

 因为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福音的缘故。所以他一到罗马,就立刻公开挑明立场:

  28:17 过了三天,保罗请犹太人的首领来。他们来了,就对他们说:「弟兄们,我虽没有作什麽事干犯本国的百姓和我们祖宗的规条,却被锁绑,从耶路撒冷解在罗马人的手里。18 他们审问了我,就愿意释放我;因为在我身上,并没有该死的罪。19 无奈犹太人不服,我不得已,只好上告於该撒,并非有什麽事要控告我本国的百姓。20 因此,我请你们来见面说话,我原为以色列人所指望的,被这链子捆锁。」 

 保罗清楚声明,他是为了信仰受捆绑,而不是因为其它原因。紧接着,他抓住机会,将这福音在罗马传开,先是向犹太人,后是外邦人,但既然犹太人不领受神的道,他就对他们说:

  28:28 所以你们当知道,神这救恩,如今传给外邦人,他们也必听受。」(有古卷在此有:29 保罗说了这话,犹太人议论纷纷的就走了。)30保罗在自己所租的房子里住了足足两年。凡来见他的人,他全都接待,31 放胆传讲神国的道,将主耶稣基督的事教导人,并没有人禁止。 

 由此可见,保罗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福音的缘故。正如他对哥林多人说的:

 林前9:19 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20 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21 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其实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22 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麽样的人,我就作什麽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23 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

 保罗为了福音的缘故,不论在犹太人或外邦人当中,他都宁可吃亏,忍辱负重,任劳任怨。他不轻易亮出他的罗马公民证,唯有必要时,他才拿出来,但不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乃是为福音铺垫、为福音开路;虽然多次,他遭受残酷的逼迫和无理的虐待,甚至被人用石头打的半死,他全都默默忍受了。为了把福音传给别人,他甘心放弃自己的特权,忍受人的戏弄、鞭打、毁谤、攻击、迫害、羞辱、牢狱之苦。只有一个目的,要把福音传开。

 最终,他迫不得已,才上告凯撒,但不是为了维护他公民的权益,因他若不上告,早就可以获得释放(徒26:32),但他仍定意要上告,为什么?

 为要去罗马作见证、传福音。注意,他不是去罗马上访,告发犹太人的不义;或去罗马示威,伸张社会的公义;乃是去见证神的公义,并传扬因信称义的福音。因此,保罗一到罗马三天,就立刻公开申明:我“并非有什麽事要控告我本国的百姓。”(徒28:19)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荣神益人,为要把基督的福音传遍地极。

 1:16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後是希利尼人。17 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指望不在地上

 再留意一点:虽然这一回保罗去罗马,上告成功了,重获自由了,但最终(六年之后)他还是被凯撒定罪、砍头了。可见,地上没有绝对公义的裁决。保罗的指望不在乎凯撒替他平反,乃在乎天上的最高法官称他为义。保罗的指望不在乎地上的国,乃在乎天上、永远的、基督的国。难怪他有感而言:

 3:20 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21他要按著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

 到那日,他要伸张他的公义。到那日,保罗说:“……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他显现的人。”(提后4:8)因此,此时,让我们效法那寡妇告状,“常常祷告,不可灰心。” (路18:1)连那地上的不义之官都为受屈的人伸冤,何况天上“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18:25

 18:7 神的选民昼夜呼吁他,他纵然为他们忍了多时,岂不终久给他们伸冤吗?我告诉你们要快快的给他们伸冤了然而,人子来的时候遇得见世上有信德faith 信心)吗?

 记得,他经上宝贵的应许:

  12:19 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著:「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17:30 ……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31 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 

  1:20 ……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

 让我们“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吧!(太6:33

 1:17 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义人必因信得生。 

关于作者: 陈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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